亲爱的同学:
恭喜你成为宁波大学的新成员。
你收到的录取通知材料主要包含:录取通知书、校园卡、建设银行卡、报到须知、喜报集赞活动通知等。
宁波大学校园卡是集校园卡与中国银行功能于一体的校园一卡通,是学生在校期间生活、学习、管理用卡,开学时请持卡报到,并至中国银行校园服务点办理激活,可用于校园生活一卡通充值。校园卡还可通过支付宝充值。
建设银行卡是
学杂费结算以及学生在校期间发放奖助学金等的唯一指定银行卡。
请大家务必注意区分2种卡的不同功能。
我校迎新网站将于7月下旬开通,请务必在
8月3日前登陆迎新网站(http:// freshman.nbu.edu.cn)或下载宁波大学今日校园APP(各大应用市场搜索“今日校园”),完成个人信息采集,了解学校、专业和报到的相关事宜,请通过宁波大学统一身份认证进行登录,地址为:http:// freshman.nbu.edu.cn,用户名:学号,登陆密码:身份证最后六位(若最后一位是字母则须大写),登陆成功后请及时修改密码。
非全日制非定向学生请务必完成住宿情况和购买床上用品情况确认。(具体说明见
附件2),
乘火车时你可以凭《录取通知书》享受半价。在途中应注意安全,保管好有关证件、钱物等。
一、报到时间和地点
7月7日8:00-13:00报到,请新生尽量不要提前或迟到。报到地点:宁波大学西校区实验楼一楼大厅。
7月7日14:00开学典礼,地点:宁波大学西校区实验楼211。
公交线路:在栎社机场、宁波火车站和长途汽车客运中心乘轨道交通2号线到宁波大学站(B口)后,从校本部内的通道可直达西校区;也可在火车站(北广场)乘371、541路到
宁波大学科技学院站下车后,从正门进西校区。
二、凭证报到
新生凭身份证、《录取通知书》、校园卡、《宁波大学研究生婚育状况调查表》按时到学校报到并办理入学手续,因故不能按时报到的研究生新生,应当事先书面向所在学院研究生秘书请假,并附相关证明,经所在学院主管研究生工作的院领导批准,请假期限为2周。未请假或请假逾期仍未报到者,除因不可抗力引起的事由以外,视为放弃入学资格。
三、新生复查
入学后三个月之内,按国家有关规定对新生进行录取资格、身体等方面的复查。复查合格者方能取得我校研究生学籍。
在入学报到时,2019年的应届毕业生需提供以下材料给所在学院研究生办:毕业证书原件(原件审核后返还)和复印件,以及学信网查询后下载的《教育部学历证书电子注册备案表》打印件。
四、照片
准备近期一寸免冠照片3张(黑白、彩色皆可),报到时交所在学院。
五、收费项目及标准
学费:10000元/(元/生·学年)
住宿费标准:
校区 |
学生类别 |
宿舍类型 |
住宿费标准
(元/学年) |
本部 |
硕士生 |
4人/间(独立卫浴) |
南门公寓:1400
甬研公寓:1600 |
硕士生 |
3人/间(公共卫浴) |
本部宿舍:1100 |
硕士生 |
6人/间(公共卫浴)
(实际安排4人入住) |
本部宿舍:900 |
学校计财处按不同住宿条件分别收取住宿费,详见
附件2。
入学体检费:60元/人。
六、缴费
1、缴费金额:
非住宿生:10060元;住宿生:10060元+住宿费。
2、缴费时间和方式:
银行代扣代交,在7月3日前将应缴费总额存入学校统一发放的
建设银行储蓄卡中,并持银行回单和银行卡前来报到。
★
建设银行储蓄卡是学生在校期间发放奖助学金等以及学杂费结算的唯一指定银行卡,请你妥善保管,并携卡前来报到。
附件1:宁波大学2019级研究生新生住宿确认书
附件2:宁波大学研究生婚育状况调查表
注:新生安全须知等可在我校研招网、微信及手机网站上查看。
宁波大学研究生院
2019年6月
附件1:
宁波大学2019级研究生新生住宿确认
各位新生:
你好!为充分利用我校现有学生宿舍资源,经研究生院与学生社区服务中心商定,对2019级
全日制和
非全日制非定向研究生新生进行住宿确认,针对已确认住宿的学生,可进行线上选房操作,请广大新生予以配合。
确认方式:
(1)登陆宁波大学迎新网站进行住宿确认,网上确认时间截至2019年8月3日。
(2)已确认住宿的同学,登陆宁波大学网上办事服务大厅http://ehall.nbu.edu.cn/(或通过“今日校园”手机app登陆),进入宁波大学公寓,进行线上选房。非全日制非定向学生选房时间为8月10日至11日。
具体说明:
1、如果你入学后需要学校安排住宿,请在“个人信息采集”栏的“是否住宿”项选择“是”,学校将在你入学时予以安排住宿;如果你入学后不需要学校安排住宿,请在“个人信息采集”栏的“是否住宿”项选择“否”,学校将在你入学时不予以安排住宿;未按规定确认者,一律视为确认不住宿。
2、确认住宿的学生可以在开学前一周内在宁波大学迎新网站上查询住宿地点以及具体宿舍。未按规定时间在网站上确认住宿的学生,学校将不予安排住宿。
3、未按规定时间在网站上确认住宿的学生,若确有特殊情况需住宿,可在开学后通过“今日校园”或网上办事大厅进入宁波大学公寓,提交住宿申请,学校会根据实际住宿情况进行安排。
4、已提前申请并已批准入住的学生开学后不再进行寝室调整,不需要进行此项住宿确认。
5、对住宿安排相关工作如有疑问可以向学生社区服务中心咨询,联系电话:0574-87609739,咨询时间为2019年7月5日(双休日除外)前的9:00-16:00。
附件2
宁波大学研究生婚育状况调查表
姓名 |
|
性别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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出生年月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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民族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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所在学院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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入学时间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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专业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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类别 |
硕士生□ 博士生□ |
原就读学校或工作单位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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婚姻状况 |
未婚□ 已婚□ |
生育状况 |
已育□ 未育□ |
子女情况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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是否办理独生子女证 |
已办□ 未办□ |
办证时间 |
年 月 日 |
有无违反计划生育情况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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入校前所在单位(院校)或户口所在地 计划生育部门意见 (情况是否属实) |
经手人签字 : 公章:
年 月 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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说明:
1.本校在校生直接读研的,可由原所在学院盖公章;
2.请按表格要求,真实、详细地逐栏填写,盖公章后交到所在学院研究生辅导员处。